关于开展本科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 |||||
教字〔2024〕11号 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稿)》(苏大教〔2013〕135号)精神及相关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本科生课程确认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确认工作 学生开学即按上学期选课结束后产生的个人课表试听课,并根据试听情况,按以下要求完成选课确认: 1.不需退、改选已选课程者:系统自动默认确定上学期所选课程; 2.需退选、改选已选课程或补选课程者:务必于2月26日12:30至3月7日11:00,登录“学生园地”,进入选课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改选、补选时间截止,本轮选课确认即告结束。 3.需补选重修课程者,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已选课程上课时间完全不冲突,可于2月26日12:30至3月7日11:00对仍有余量的课程进行补选;若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与已选课程上课时间部分冲突(符合条件的名单已于上学期生成,本学期不再受理),可于3月7日12:30至3月8日15:00对仍有余量的课程进行补选。 二、学籍异动学生选课工作 本学期需办理休学、复学的学生,务必及时登录“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my.vnsclub.net)在线办理休(复)学审批手续(因病申请休(复)学者,须按规定上传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的医疗证明(或康复证明)),审批通过的学生方可于上述规定时间段内正常进行课程确认和补选工作。 三、其他相关工作 本轮选课截止所产生的学生选课名单,为教学班的正式学生名册,3月8日15:00后教务秘书、任课教师可打印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不在名册内的学生不得参加该教学班的听课、考试等教学活动。选课时间截止后,学校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退、补、改选课申请,并将依据每位学生的选课结果报校财务处结算学分学费。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6716362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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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确认等相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