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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苏财教【2016】158号《关于下达2016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建设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见附件清单)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清单见附件(保留附件格式中本人数据,填写红色字体部分即可,其他数据请删除),数据填好后请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

2、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数据,并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质量评估与监控科(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项目预算和实施,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不断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健康、优质和持续发展。

  联系电话:65112257     联系人:徐老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