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困难补助是学校为帮助临时发生突发性事故而造成学生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所采取的资助措施,学校为不让这些学生因突发事故而影响本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特制定《苏州大学临时困难补助条例》实施办法如下:
一、补助对象:苏州大学在校籍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补助条件:
1、生活俭朴、品行端正。
2、学生本人发生突发性变故造成生活十分困难(附医院诊断书或相关证明)
3、家乡遭遇自然灾害或父母发生重大变故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附有关家乡证明或医院诊断书等材料)
三、补助标准:
1、 学生本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重大疾病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补助2000—3000元。
2、 父母发生突发性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补助1000—2000元。 (附证明材料)
3、 家乡遭遇自然灾害的可以根据家庭经济损失的困难程度给予1000—2000元。(附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1、由学生本人向班主任、辅导员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同意后直接从网上申请,填写《苏州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由学院负责老师审核、打印,领导签字、盖章并附相关证明一并报学生处审定。
3、学生处同意学校财务处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学子卡。
五、注意事项:
1、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次性操作。
2、学生在接到补助通知后,应持本人学生证和学生处出具的困难补助单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3、学院本着关心、爱护学生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者,经核实情况属实,将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理。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苏州大学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