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增公共数学课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有关新增公共数学课程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了有效解决部分学院公共数学课程缺勤严重这一问题,经数科院大数部工作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新增以下公共数学课程考核办法。
具体如下:
1. 为了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和有效督促学生出勤,公共数学课任课教师每学期须随机、随堂进行4次课堂测试,课堂测试不预先通知学生,每次用时一节课。
2. 事先请假并得到任课教师批准的学生,给予补测机会。对于确有急事无法事先请假的学生,事后须向任课教师补交由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批准的请假条,经任课教师认可后,给予补测机会。
3. 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占比例为20%、30%、50%。平时成绩由作业成绩和4次课堂测试成绩组成,作业成绩满分40分,每次课堂测试成绩满分为15分,这样平时成绩满分为40+4×15=100分。
4. 公共数学任课教师要在学期初向学生宣讲新增的考核办法。
5. 以上办法本学期实施,两个二级学院周庄、文正暂不执行。
威尼斯人
2013-10-10